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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区

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2017年度决算公开

2018-10-26 11:14

2017年度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部门决算
2018年10月2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辖区内市政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总编制人数    20人,其中: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人数9人,其中:事业9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退休23人。
  其他人员9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842万元,支出总计84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275万元,增长48.5%,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对人员政策性增资经费补助95万元,对道路维修及排水管维护经费补助180万元; 支出增加275万元,增长48.5%,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支出增加95万元,道路维修及排水管网维护费支出增加180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万元,占本年支出45.84%;项目支出456万元,占本年支出54.16%。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275万元,增长48.5%,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对人员政策性增资经费补助95万元,对道路维修及排水管维护经费补助180万元; 支出增加275万元,增长48.5%,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支出增加95万元,道路维修及排水管网维护费支出增加18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6%。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6万元,增长43.39%,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支出增加95万元,道路维修及排水管维护费支出增加15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万元,占12.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万元,占3.08%;城乡社区支出666万元,占81.91%;住房保障支出20万元,占2.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813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8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386万元,项目支出42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景区内道路维修维护209万元,主要成效:对景区内主次干道人行步砖、破损路面进行修复,以及路肩、站卧石、路名牌进行修复、桥梁维护等日常工作;排水管网井盖维护支出218万元,主要成效:对雨污排水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并及时对窨井盖缺失、残损、凸凹问题进行处理等工作。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3.城乡社区支出。年度预算为666万元,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公用经费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为预算的5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万元。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预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为预算的50%,比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用车,主要用于日常外勤工作需要,其中:租车费0万元;燃料费1万元;维修费1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1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2万元。
  2017年度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持平,且均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9万元,本年支出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9万元,主要用于雨污管网的维护。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尚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于2018年度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1辆东风风神面包车和2辆工程用车。
  我单位没有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得通用设备 ,也没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2017年度,我单位在保障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的情况下,克服人员少,经费紧张等诸多困难,完成以下重点工作事项: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2017“汉马”赛事突击保障工作
对辖区内“汉马”赛道进行专项整治
保质保量完成
2
共享单车停车点的施划工作
对辖区内的共享单车停放点规划
已完成
3
梨园天桥栏杆维修
断裂处重新更换焊接,打磨除锈、防腐处理,刷漆
已完成
4
东路(青王路至武九铁路涵洞段)的改造
对武东路破损人行道进行拆除,铺装新预制砼步砖
已完工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2017年度决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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