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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区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小学2017年决算公开

2018-10-30 10:53

  2017年度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小学部门决算
  2018年10月24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小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小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小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小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小学成立于2014年8月,履行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教育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小学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构成。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小学总编制人数25人,其中: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人数23人,其中:事业23人。其他人员55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小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 小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107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9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在编教师和新招聘人事代理教师政策性工资晋级晋档;根据鄂人社发[2015]64号文调整基本工资;公积金及提租补贴提标;新增2017年购房补贴。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8万元,占本年支出75%;项目支出268万元,占本年支出25%。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7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9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在编教师和新招聘人事代理教师政策性工资晋级晋档;根据鄂人社发[2015]64号文调整基本工资;公积金及提租补贴提标;新增2017年购房补贴。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9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在编教师和新招聘人事代理教师政策性工资晋级晋档;根据鄂人社发[2015]64号文调整基本工资;公积金及提租补贴提标;新增2017年购房补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07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076万元,支出决算为10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808万元,项目支出26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教学管理劳务费239万元,主要成效聘用人事代理教师23人,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弥补师资力量的不足;校园管理维护费29万元,主要成效聘用保安、保洁及维修人员,保障学生在校内的安全,维护校内设备设施的完整,使学生拥有舒适优美和安全的学习环境。
  教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076万元,支出决算为10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小学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小学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无预算安排,无支出决算。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经费财政拨款年度无预算安排,无支出决算。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属于筹备阶段,当年没有开展,无自评结果;绩效管理工作已于2018年开展。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小学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和决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小学无政府采购预算和决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名称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教学任务及本校的教学计划
  完成学生扩招任务,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美化校园环境、招聘新教师,完成年度教学计划。
  二、打造生态文明教育,彰显办学特色
  学校以“生态东湖”为切入点,挖掘东湖地域特色,确立“生态文明教育”办学特色,构建了理念、课程、活动、阵地、科研五位一体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努力构建“华侨城小学教育生态系统”。实施路径:
  环境建设,营造生态文明氛围。倡导人文绿色,建生态节能校园;培训学习,提升生态文明素养。专家讲座,普及生态文明教育,丰富生态教育资源,推进生态文化建设;特色定位,唤醒生态文明意识。充分挖掘地域特色,孩子们了解、保护自己家乡的自然环境;研发教材,推进生态文明教育。旨在让孩子们认识东湖,爱上东湖,探索东湖,保护东湖;学科教学,渗透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教育与学科教学有机结合,并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全过程,让生态文明的种子深入孩子们的心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践活动,共创生态文明家园。通过专题讲座、实践活动、体验行动、课题研究等,把生态文明教育渗透在学生的学习、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切实提高同学们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行为的自觉性。
  三、智慧校园建设
  学校着眼于未来发展需要,在智慧校园建设、教育教学应用、行政管理等各个领域,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是构建覆盖全校的无线网络系统,利用数据的无缝链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二是打造多功能的智慧校园管理系统,采用微信数字校园,实现校园“无纸化,零电话”的高效率数字化办公;三是构建一体化的互动教学系统,实行高效率数字化教学;四是构建基于云端的智慧交互系统,智慧班牌让校园自然形成智慧化教育应用智慧校园平台的数据呈现终端,同时也成为了学校和班级、教师和学生、家长和学生之间的互动媒介之一;五是构建数字化的功能教室。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教学任务及本校的教学计划
完成学生扩招任务,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美化校园环境、招聘新教师,完成年度教学计划。
已完成
2
打造生态文明教育,彰显办学特色
环境建设,营造生态文明氛围;研发教材,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共创生态文明家园。
已完成
3
智慧校园建设
构建覆盖全校的无线网络系统,构建基于云端的智慧交互系统,打造多功能的智慧校园管理系统,构建数字化的功能教室,构建一体化的互动教学系统
已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事业单位(义务段小学教育)的基本支出。
  2.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项):指教育费附加中安排的用于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等项目支出。
  3.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指教育费附加中安排的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小学2017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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