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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区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2016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2017-10-17 10:22

  2016年度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决算
  2017年10月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景区内道路清扫保洁、湖面打捞及景区内绿带植物养护。
  二、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构成。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 个。
  三、单位人员构成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总编制人数34人,其中: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人数30人,其中:事业30人。其他人员53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退休 44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2016年度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 卫生绿化服务处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4010万元,支出总计4010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677万元,降低14.44%,主要原因是根据管委会的要求将牡丹园整体移交到磨山管理处,当年减少收入97万元;2015年决算中含历年结转资金580万。支出减少677万元,降低14.44%,主要原因是根据管委会要求将牡丹园整体移交到磨山管理处,当年支出调减97万元;2015年决算中含牡丹园整体改造工程支出580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0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万元,占本年支出22.87%;项目支出3093万元,占本年支出 77.13%。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4010万元,支出总计4010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677万元,降低14.44%,主要原因是根据管委会的要求将牡丹园整体移交到磨山管理处,当年减少收入97万元;2015年决算中含历年结转资金580万。支出减少677万元,降低14.44%,主要原因是根据管委会要求将牡丹园整体移交到磨山管理处,当年支出调减97万元;2015年决算中含牡丹园整体改造工程支出580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4010万元,支出决算为40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917万元,项目支出309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景区范围内的清扫保洁费用2517万元,主要成效是确保景区社会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达到大城管考核标准;景区范围内绿化养护费用576万元,主要成效是确保景区内社会道路绿化进行养护管理,达到大城管考核的要求。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309万元,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度预算为3581万元,支出决算为35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61万元,支出决算为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公用经费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为预算的70.59%,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为预算的85.71%;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为预算的85.71%,比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单位职责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将一辆轿车移交到磨山管理处。其中:燃料费11.24万元;维修费0.33万元;过桥过路费0.03万元;保险费0.4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武汉市11条禁令,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5年持平。
  八、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单位名称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共有车辆4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4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程作业车4辆;清洁卫生车4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休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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