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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编 〔2013〕45号文件精神,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体制,为管委会内设机构。自2018年起,将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财务并入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在作为我区预算单位。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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