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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区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7-11-10 15:29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于2008年8月24日,履行东湖风景区的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构成单位来看,武汉市东湖旅游风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预算为单位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总编制人数52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事业编制4人。截止2015年16月底实有在职人数51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4人。其他人员26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3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3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3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4万元;项目支出571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17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41万元,增长41%,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60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26万元,增长26 %,主要原因是:新增2人、政策性增资,同时公积金及提租补贴相应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励及社会保障缴费。
  2.商品服务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商局退休费、医疗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57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15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新增派遣人员10名、增加工商所房租、以及新增行政审批局预算。其中:
  1.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审批局房租物业、运行办公及后勤人员经费。
  2.执法办案项目304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和质量技术监督执法办案的工作经费。
  3.消费者权益保护1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12315指挥中心接线人员和派遣制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万元,比2016年减少3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公”经费包括局机关和2个工商所的“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0万元,下降7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7.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持平。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7.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车辆5辆。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所以2017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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