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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区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

2018-10-30 15:23

2017年度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部门决算
2018年10月24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成立于1998年1月8日,履行东湖风景区的治安管理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本单位属于行政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旅游风景区分局总编制人数199人,其中:行政编制199人。在职实有人数193人,其中:行政193人,其他人员27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退休11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1158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84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基本工资增资834.3万元,公车补贴142.5万元,新增绿道协警及公积金、社保提标310万,靶场建设200万,民警公积金提标86.1万,物业费60万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8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2万元,占本年支出65%;项目支出4084万元,占本年支出35%。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58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586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基本工资增资834.3万元,公车补贴142.5万元,新增绿道协警及公积金、社保提标310万,靶场建设200万,民警公积金提标86.1万,物业费60万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84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基本工资增资834.3万元,公车补贴142.5万元,新增绿道协警及公积金、社保提标310万,靶场建设200万,民警公积金提标86.1万,物业费60万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591万元,占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万元,占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3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581万元,占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1586万元,支出决算为115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7502万元,项目支出408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协警文员经费1320万元,主要成效:弥补辖区警力不足,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的生活工作环境;警务保障经费2764万元,主要成效:通过刑侦定位系统、高铁视频、绿道视频等社会化防控体系的建设,有效提高了社会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优化发展环境助推经济建设。
  1、公共安全支出。年度预算为10591万元,支出决算为105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313万元,支出决算为3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4、 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581万元,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为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11万元,支出决算为290万元,为预算的9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决算支出,17年无出国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142万元,为预算的100%,主要是警务用车旧车报废更新。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燃料费66万元;维修费53万元;保险费11万元;其他1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为预算的10%,比预算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降公务接待人次。主要用于警务交流。
  2017年度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1万元,主要用于警务的接待工作11批次82人次(其中:陪同22人次)。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89万元,增长44%,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16年持平,全年无出国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9万元,增长44%,公务接待支出决算与16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更新反恐车2台、刑侦技术车1台。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考核。
  九、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3万元,比2016年增加123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警务保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共有车辆4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0辆。水上交通运输设备5艘。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视频监控
  高铁沿线视频300万元,绿道安防监控240万元,刑侦定位系统240万元,一期视频监控194万
  二、政策性增资
  政策性民警两贴、养老保障等增资834.3万元,公车补贴142.5万元,新增绿道协警及公积金、社保提标310万,民警公积金提标86.1万等。
  三、办公环境改造
  分局办公大楼建设550万,华桥城派出所建设200万,磨山派出所300万,刑侦技术点等183万,流动警务站55万,出入境窗口75万。
  四、各种大型活动保卫
  汉马保卫146万,同城双星25万,G4峰会12万,龙舟赛27万。
  五、警用设备更新等
  绿道巡逻车23万,反恐等特种车142万,智能交通61.2万元,特种车车载装备等74万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视频监控
辖区全覆盖
100%
2
政策性增资
基本工资增加
100%
3
办公环境改造
办公大楼建设
100%
4
保卫活动
活动现场安保任务
100%
5
警用设备更新
装备及车辆更新
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指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目科目中反映。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 2017年度决算公开.xls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xls (111.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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