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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区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2019-02-19 10:02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内的风景资源、水域、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市政道路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辖区面积81.68平方公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为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总编制人50人,其中:事业编制5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0     人)。在职实有人数43人,其中:事业编制4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3人),其他人员174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退休8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1.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9.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0.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4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349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168万元,项目支出218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349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334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42万元,增长24%,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1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181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81万元,主要用于:
  1.大城管1157万元,包括:协管员经费、数字化城管经费、渣土及治超工作经费、大城管专班工作经费、景观照明工作经费、燃气管理工作经费及桥梁监管工作经费。
  2.专项整治346万元,包括:景区违建控拆费用、景区综合整治经费、欢乐谷区域管理外包经费、铁路沿线维护整治经费、沙湾区域外包管理经费、油烟噪音专项工作经费及井盖、管线等城市家具占道附属设施检查维护经费。
  3.执法保障378万元,包括:机关房租、物业费及执法点租金经费、后勤运转经费、执法装备经费、执法宣传经费、党建经费、共青团工作经费、工会行政补助经费、配置区级城管协管员服装、标志标识经费、聘用法律顾问咨询经费及宣传工作经费。
  4.机动经费300万元,包括:值守加班补贴、餐贴、加班费、计划招录人员经费、18年未完结项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26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0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 公用经费1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3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3)公务接待费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增加3万元,主要是增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34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42万元,增长24%,主要是增加项目支出,包括大城管经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经费、执法保障经费等。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3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9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3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万元,占35%;项目支出2181万元,占65%。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4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41万元。包括:货物类65万元,服务类3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218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款)城管执法(项)。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

执法局2019年武汉市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执法局2019年武汉市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131.50 KB)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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