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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区

个人诚信信息公示

2021-09-06 17:33 区行政审批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举办者申请设立武汉市曲卓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现将具备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事的简历予以公示:

成依诺(身份证号:42030219******0329

(身份证号:42098219******0025

公示时间: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12日。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向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反映。

1、网上留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2、联系电话:027-88237740

3、传真:027-88237340         

4、信件寄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301号东湖庭园小区14栋、20栋商业门面东湖风景区政务中心”(来信请注明“个人诚信公示”字样),邮编:430000

特此公示。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1年9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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