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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区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贷款有关解答

2020-05-18 16:59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贷款有关解答


一、东湖风景区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名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按照《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政办[2020]31)规定,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20191231日前,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守法经营、征记录良好、依法纳税,受疫情影响而产生暂时流动性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个体工商户,重点支持商贸流通、餐饮食品、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等行业个体工商户。我区具体标准包括:

(一)不在市场监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中;

(二)在税务机关已办理信息确认且状态正常,不存在税收(规费)违法行为或存在税收(规费)违法行为但已处理完毕,不存在欠税(费)及其他涉税违法行为;

(三)在注册登记地址经营中,且有继续经营意愿;

(四)征信记录良好,由经办银行核查确认。

二、东湖风景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名单如何产生?

答:有融资需求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操作手册(见网站https://hrt.wuhan.gov.cn页面点击“汉融通”字样右侧白色图标“操作指南”下载)在“汉融通”平台上完成注册,可在平台内自主选择一家或多家以及就近的贷款经办银行,提出融资需求。为让个体工商户少跑路,登录“汉融通”平台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同时需要向所辖村场社区申报信息,申报内容: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者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金需求、联系人、联系电话。所辖各村场社区应核实申报个体工商户是否在登记地址是否复工复产情况,并统计名单报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经审查截至2020430日不在经营异常名录中的个体工商户名单提供给区税务部门;区税务部门筛选出依法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名单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对象最后按照“成熟一批报一批”的原则,由区市场监管局将审定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名单报区财政局。

三、个体工商户如何查询是否在此次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名单中?

答:20205月中旬以后,个体工商户可登录“汉融通”(网址https://hrt.wuhan.gov.cn/),在【用户中心】查看个体工商户图标,如标注“市级名单”,即表明已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标记名单。

四、个体工商户不在此次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名单中,是否可以申请纳入?

答:针对实际在经营,由于与登记地址不一致或有失信行为未纳入此次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名单中的个体户,给予一定时间的信用修复期,个体工商户可以到所在的市场监管所修复失信行为或变更登记地址。对完成信用修复变更经营地址,满足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对象条件的,所辖各村场社区应再组织一次经营场所、复工复产筛查核,按程序报送。

五、个体工商户如何进行信用修复?

答:个体工商户可以去当时办理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所进行年报补报,若因为不在登记地址经营被列入异常的,按市场监管所要求办理移出异常名录。

、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审核与发放。

答:对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名单个体工商户,银行与您联系,需要您配合银行进行信贷审核。原则上信用类贷款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类型贷款不超过7个工作日。获得的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的个体工商户,主体应当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户或者经营者本人,按照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政策要求将享受不超过1年期贷款额度每户不超过20万元的免息贷款个体工商户已经享受其他贴息政策支持的,不再享受此贴息政策。

七、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的用途。

答:获得贷款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将贷款用于与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享受贴息支持贷款的个体工商户,不得挪用贷款资金用于偿还其他债务,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和个人消费,不得用于投资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一经发现,取消个体工商户享受的优惠贷款,追回贴息资金,并将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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